相关法例


政 府 於 2023年九 月 二十九日宣 布 , 本 港 外 籍 家 庭 佣 工 (外 佣) 的 「规 定 最 低 工 资」將調高百分之三, 由現時每月 4,730元 增加至4,870元。

根 据 聘 用 外 佣 的 标 准 雇 佣 合 约 ,雇 主 必 须 为 外 佣 提 供 免 费 膳 食 。 现 时 绝 大 部 分 雇 主 均 为 外 佣 提 供 免 费 膳 食 , 但 雇 主 亦 可 选 择 以 膳 食 津 贴 代 替 。

若 雇 主 选 择 为 外 佣 提 供 膳 食 津 贴 ,有 关 津 贴 将 由 现 时 每 月 不 少 於 1,196元增加40元至不少於1,236元 。 新 的 「规 定 最 低 工 资」 及 膳 食 津 贴 水 平 将 适 用 於 2023年(九 月三十日) 起 签 订 的 所 有 外 佣 合 约。

请经由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:

请出示雇主香港身份证副本。如雇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,请另外出示雇主的旅行证件副本(包括个人资料及附有最新香港签证等资料的页数)。
请出示雇主最近税单(由税务局签发);
或最近3个月自动转账薪金户口证明,以证明雇主年薪超过港币$180,000.-以上或月薪港币$15,000.-以上;
或最近3个月的粮单;或最近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超过港币$360,000.-
(若要雇用2名佣工,雇主年薪在港币$180,000 x 2或定期存款需要超过港币$720,000.-如此类推)。
结婚证明副本或出生证明副本。
(如经济收入证明或地址证明与申请人不同姓名)

请出示最近三个月以雇主名义登记的水费/煤气费/差饷/住宅电话费/电费或有线电视单据的正副本(流动电话单不会被接纳)。 单据正本将会经申请人退回。

现时/过往女佣之姓名,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工作证有效日期。
注 : 阁下的申请资料及文件齐全或正确与否,将直接影响您的申请进度。所以,请阁下在确定聘用前,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及文件以缩短申请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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